原定西市地稅局副局長劉生海懺悔自述——
“希望我的懺悔能給廣大干部敲響警鐘”
西部商報訊(記者樊麗 通訊員魏曉燕) 2014年1月3日,曾先后擔任甘肅省敦煌市地稅局局長、酒泉市地稅局紀檢組組長、定西市地稅局副局長的劉生海,因犯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數罪并罰,被酒泉中院一審判處二十二年。近日,在看守所的劉生海,深刻反省并剖析了自己是如何從最初的不愿收,發(fā)展到來者不拒,直至組織賦予他的權力徹底成為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和資本的墮落軌跡,他希望自己的懺悔能作為一個反面教材,給廣大領導干部敲響警鐘。
墮落心跡
從不愿收到來者不拒
1989年我大學畢業(yè)后,成為一名人民教師。那時的我踏實好學、勤奮敬業(yè),得到了單位領導和同事的認可。1995年底,我調到酒泉市地稅局工作。此后的十多年時間,從一般干部到走上領導崗位。
走上領導崗位后,每逢節(jié)慶,干部職工登門拜訪時都不會空手而來。我從最初的不愿收,發(fā)展到來者不拒。隨著擔任領導職務的時間越來越長,各種有求于我的企業(yè)老板在我周圍形成了一個如影隨形的包圍圈,送禮的圈子也越來越大、越來越復雜。面對阿諛奉承、前呼后擁,開始的時候我很反感,也曾多次嚴詞拒絕過送禮人。我知道,不管是單位的同事還是社會上的生意人,沒有無緣無故找上門來的。但是,這些人往往并不在送禮時提出要求,而且很多人都是地方上的熟面孔,或者經人介紹,加之是逢年過節(jié),我就更不好意思拒絕。而且,經歷多了之后,我慢慢地認可了他們的做法,并逐漸從接受到習慣。
自我剖析
把權力當成了撈取好處的工具
回顧自己走向犯罪,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教訓:一是放松了政治學習,在大是大非面前、在原則性問題上沒有很好地把握住自己;二是放松了世界觀的改造,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拒腐防變的能力不強,抵制不住誘惑;三是沒有正確對待手中的權力,把組織賦予我的權力當成了撈取個人好處的工具和資本;四是沒有把好人際交往關,在與一些人的交往中,沒有把握好度,對于他們的“盛情看望”“禮尚往來”,最終沒能抵御住,對他們提出的要求難以回絕。
懺悔自述
人生道路雖漫長但緊要處只有幾步
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以后,我從極大的失落、悲痛、懊悔、覺醒中一步步走來。每天透過鐵窗只能看到極小的天空,看不到明媚的陽光,看不到皎潔的月光?词厮镪P押著我罪惡的靈魂,也關押著我太多的痛苦、悔恨及無盡的思念。我痛苦的是失去自由,遠離親人;悔恨的是自己的貪欲和肆無忌憚;而思念太多太多,我思念病魔纏身的高堂老母,思念妻子、兒子及兄弟姐妹,更思念幸福自由的生活。希望我的懺悔能作為一個反面教材,給廣大領導干部敲響警鐘。
一位領導干部一旦漠視了清正廉潔,放松了思想防線,喪失了黨性,放棄了原則,貪婪的欲望就會滋生。那么,走向腐敗簡單得就像翻書一樣。一旦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那么,即使你在工作中再勤政,取得的成績再大,一旦事發(fā),也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緊要處常常只有幾步。愿大家能夠記住我的恥辱而使自己不會蒙受恥辱,能夠汲取我的蛻變而使自己不會蛻變,能夠體察我失去自由的痛苦而潔身自好、清白做人、清白做官,能夠感受我大墻相隔親人不能相見的煎熬而珍惜現在、珍愛家人。
人物檔案
【劉生!
先后任職甘肅省敦煌市地稅局局長、酒泉市地稅局紀檢組組長、定西市地稅局副局長
【觸犯罪名】
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稅款罪
【判決結果】
2014年1月3日,劉生海被酒泉市中級法院一審以上述五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罪事實】
2004年至2013年5月,劉生海利用擔任敦煌市地稅局局長和酒泉市地稅局紀檢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72萬余元;通過套取代扣稅款手續(xù)費及私設“小金庫”,以提取現金、報銷個人支出費用等手段貪污公款140萬余元;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49.99萬元借給他人炒股,進行營利性活動;家庭財產有588萬余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利用稅收征管職務之便,收受他人錢物后,指使下屬違規(guī)開具金額564萬余元的建筑安裝業(yè)發(fā)票一張,致使國家稅收損失27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