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時間:
20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
申報地點:
1. 所在縣(區(qū))交警大隊
2. 所在縣(區(qū))甘肅銀行營業(yè)網點
申報范圍:
持有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準駕車型為C類(含)以上有效駕駛證件的駕駛人,客、貨運單位駕駛人駕齡在5年以上,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專職駕駛人和私家車駕駛人駕齡在3年以上(獲得2014年“隴原最美駕駛人”榮譽稱號、提名獎者不再參與此次評選)。
申報形式:
1. 個人申報
2. 單位推薦
申報方法:
1.免費領取并填寫報送《“甘肅銀行杯?隴原好司機”評選活動申報表》(該表可從“天水交警”網評選活動專欄下載,一式三份,附1000字左右主要先進事跡材料)。
2.提交本人駕駛證和所駕車輛行駛證復印件(兩證正、副本復印在一張A4紙上)。
3.免費領取并當場粘貼“50天無交通違法”車貼完成報名(50天無交通違法挑戰(zhàn)時段:8月21日至10月9日)。
注意事項:
10月1日前,凡報名參選“隴原好司機”者,須裁剪《甘肅法制報·交通安全周刊》8月21日至9月30日期間刊登的“文明交通知識競賽”試題進行答題(復印件亦可),并交予報名地交警大隊或甘肅銀行營業(yè)網點。
海選標準:
1.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和社會公德,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能自覺維護社會安定團結和行業(yè)窗口形象,使用文明用語,不在乘客面前發(fā)牢騷、講粗話,儀容整潔、舉止文明、熱情服務。
2.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法規(guī)和行車規(guī)范,不闖紅燈,不違規(guī)掉頭、超車、停車,不亂鳴喇叭,不酒后駕駛和疲勞駕駛,做到文明行車、安全行車,無行車責任事故, 無交通肇事逃逸,無治安拘留和刑事處罰記錄。
3.積極參加本單位和社會組織的各項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及公益活動。
4.有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以及對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有突出貢獻者,榮獲勞動模范稱號或受到市級以上表彰者可破格參選;獲得2013、2014年度“甘肅省文明交通駕駛人”榮譽稱號者可優(yōu)先推薦。
獎勵辦法:
1.獲得省級“隴原好司機”榮譽稱號(10名)和提名獎(20名)的個人,將直接獲得2015年度“甘肅省文明交通駕駛人”榮譽稱號,并優(yōu)先推薦為全國、全省先進模范典型(榮譽稱號獲得者獎金10000元、提名獎獲得者獎金5000元)。
2.榮獲市級“隴原好司機”榮譽稱號和提名獎(共30名)的個人,將被推薦參選省級“隴原好司機”,并受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總工會的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