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交強險”到“安裝費”再到“學習費”,處處可見“違法獲利”
國慶期間,蘭州市民張先生買了一輛車,經過1個月的奔波,雖然正式掛牌上路了,但他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從買交強險到車輛上牌,再到被強制“學習”,他處處都有種“挨宰”的感覺。
在蘭州,許多新車主都有著和張先生同樣的遭遇,“宰”他們的不是別人,而是當地車管部門。
交強險的“背后莊家”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國務院的有關條例規(guī)定:不辦理強制保險的車輛不能掛牌。
張先生說:“既然國家有規(guī)定,咱該交的錢一分不能少!睆埾壬o在某保險公司供職的朋友聯(lián)系,要求購買交強險,但遭到拒絕。朋友說:“這里賣給你的車管所不認,上不了牌,必須要到交管所大院里的蘭州市車輛保險中心去買。”張先生來到位于蘭州市區(qū)北濱河路的蘭州市車管所,結果在政務大廳里親眼看到有車主因“私自”購買了交強險,而被辦牌的交警拒絕掛牌。
記者在采訪中發(fā)現,凡是通過車輛保險中心購買交強險的車輛都能順利“過關”,反之都會被退回。
在蘭州市車輛保險中心,有人保財險、太保產險等8家保險公司在一個辦公區(qū)內同時營業(yè)。
令人費解的是,同樣是這幾家公司,又都是相同的價格,為什么在這些公司的市內其它營業(yè)點購買了交強險,車管部門就不認賬呢?一位車主對記者說:這看似一樣,其實不一樣。保險中心占用車管所的地方,不會是免費的;國家保監(jiān)會規(guī)定了每筆交強險有4%的手續(xù)費,總會有人來強分這杯羹。
有關人士指出:雖然車主沒有多花一分錢,但是車管部門濫用行政權力,強制在指定地點購買保險,這無疑于“背后坐莊”,為“違法獲利”埋下隱患。
連上螺絲都被“壟斷經營”
新車經過一系列的審核程序和電腦選號,然后繳納195元的牌照費就算是可以上牌了,許多人并沒有追究這筆錢繳得是否合理。但記者查找了甘肅省物價局的相關文件,發(fā)現真正批準的收費標準只有100元。同時更令人詫異的是:物價部門明明規(guī)定牌照費中已經包含了安裝費,但在蘭州市車管所大院內卻要另外繳納。不久前,當地媒體曾曝光了這樣一起事例:有車主在車管所院內的安裝區(qū)等待安裝車牌。此時,該處工作人員指著安裝區(qū)內墻上的“機動車牌照架價格一覽表”告訴他,購買上面的車牌照架(價格20元至80元不等)就可以免費安裝車牌,如果不買就要繳納20元安裝費。工作人員明確表示:號牌工本費里不包含安裝費。結果,這位車主只好購買了一副40元的車牌架。
此事在當地引起了許多市民的質疑:新車牌架的安裝費憑什么要20元?
記者在安裝現場觀察良久,發(fā)現安裝牌架并沒有多少技術含量:只是擰4個螺絲,一位熟練工幾分鐘之內就能搞定。
有人對記者透露,別小看這筆“上螺絲的業(yè)務”,全市每天至少有五六十輛新車上牌,一輛車收20元安裝費,一年也有幾十萬。這筆違規(guī)收入最終落入誰的腰包,或許只有車管所能說得清。
私家車主被“定點學習”
今年9月以前,蘭州市一直在實行私家車掛靠制度,各交警大隊還專門為此開設了所謂的“駕駛員服務中心”,借此收取每車每年數百至上千元的“掛靠費”。后在輿論監(jiān)督下蘭州市終于取消了實行多年的私家車掛靠制度,同時還宣布各駕駛員服務中心也與各交警大隊“脫鉤”,現任交警不能再兼任中心負責人。但是,如今各交警大隊雖然沒有“掛靠費”可收了,卻開始大肆收取私家車主的“學習費”。
通常,車主們辦完車輛掛牌手續(xù),都會收到一張車管所發(fā)的《交通安全學習教育告知單》,上面寫道:“請您在常住地選擇一個有車單位、交通安全組織或機動車駕駛員服務中心,每月參加一次交通安全學習,接受交通安全管理教育,并到轄區(qū)交警大隊進行安全管理登記!
有許多人找到“單位”后,持蓋有交通安全小組的公章,到轄區(qū)交警大隊登記時,交警大隊民警還會讓先交400元“安全學習費”,收費部門居然又是“駕駛員服務中心”。(記者康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