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蘭州訊(記者張倩)日前,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批準了《臨夏回族自治州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至此,臨夏回族自治州特有的古地質遺產———古生物化石,將得到有效的保護。
據介紹,臨夏回族自治州所轄7縣1市幾乎都有古生物化石分布,分布面積達32.5萬公頃,目前已發(fā)現的出露點達48處。已出土的古生物化石,經鑒定分屬爬行綱和哺乳綱的6目50余個屬種。從距今3370萬年至250萬年各個地質層位中都發(fā)現有大量的古生物化石,已出土的古生物化石從數量和質量上都超出世界其他經典地區(qū),是人類研究古地理、古氣候、古環(huán)境變化的理想場所。
為了有效保護這一珍貴的古地質遺產,2003年12月,臨夏州成立了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起草協(xié)調領導小組,開始條例的起草工作。2006年6月7日,臨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7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條例,并提交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批。
《條例》對古生物化石的保護、利用和管理都作了相應的規(guī)定,明確了重點保護和一般管護對象、新發(fā)現化石的處理、沒收化石的處理、保護區(qū)和地質公園的設立、保護中應禁止、鼓勵的內容等。同時,規(guī)定了古生物化石開發(fā)利用、科學研究、科普宣傳、展覽、勘查采掘等活動的具體行為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