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耿金平等犯罪嫌疑人被從后門押送進入法院。中新社發(fā) 翟羽佳 攝
新華網(wǎng)石家莊1月22日電(記者朱峰 楊守勇)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22日對三鹿問題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數(shù)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
圖為三鹿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黃衣者)被押送進入法院。中新社發(fā) 翟羽佳 攝
被告人張玉軍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張彥章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被告人薛建忠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被告人張彥軍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肖玉犯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耿金平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罪,被判處死刑。被告人耿金珠犯生產(chǎn)、銷售有毒食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被告單位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罰金4937余萬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并處罰金2000多萬元。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王玉良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杭志奇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被告人、原三鹿集團高管吳聚生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1月22日,一名外國媒體記者在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前拍攝。來源:新華社
三鹿問題奶粉案一審宣判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