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0年7月31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肖新明為甘肅礦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肖新明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何克祥的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青的蘭州鐵路運輸法院行政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