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日報蘭州11月1日訊(記者徐愛龍)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省級領導同志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省委辦公廳近日制定《省級領導同志身邊工作人員約規(guī)九則》,對省級領導同志身邊工作人員行為提出具體要求。
《約規(guī)九則》提出“九不準”規(guī)定,從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對省級領導同志身邊工作人員的言行作出了約束和要求,具體內(nèi)容是:不準有同黨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不準利用特殊崗位影響或者打著領導同志旗號,向有關單位和地方打招呼、寫條子,干預人事安排、工程建設、政府采購、項目審批等;不準擅自代替領導同志本人處理公務,或在傳達領導同志意見時夾帶個人意見;不準在公務活動中接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現(xiàn)金、有價證券、支付證券、貴重物品,或在下屬單位、企業(yè)報銷各種費用;不準在公務活動中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提出或者暗示不合理要求,接受超標準接待;不準向領導同志提供假情況、假數(shù)據(jù),或者隱瞞、歪曲事實真相;不準有衙門作風,對下級機關和干部態(tài)度生硬、居高臨下、口大氣粗、冷漠推諉;不準參加可能影響工作職責履行的宴請、聚餐以及各類休閑娛樂活動;不準泄漏組織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