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靜,自2021年進入清水縣人民檢察院以來,她一直扎根在控申第一線,她深知,婦女兒童的每一次求助,都是對法治信仰的托付;她們辦理的每一起案件,都關乎一個家庭的命運轉折?厣甏翱诓粌H是群眾訴求的“接收站”,更是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最后的“希望港灣”,在工作中她嚴格按照最高檢和全國婦聯(lián)關于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要求,開通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專用接待窗口,主動加強與婦聯(lián)、民政等相關部門的工作銜接,構建婦女兒童全面保護一體履職,推動司法救助工作融入鄉(xiāng)村振興、困難婦女幫扶、未成年人保護等領域,傳遞檢察溫度。2022年以來,為困難婦女兒童發(fā)放救助金25.8萬元,對生活困難的婦女兒童等弱勢群體開展案后回訪15次,積極協(xié)調縣婦聯(lián)為5名困難婦女和2名困難兒童落實社會救助政策,辦理的困難婦女趙某英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被甘肅省人民檢察院評為典型案例,以法之名守護“她”權益。
有人說,女性是感性與理性的結合體。她們既有“鐵面”的剛毅——面對違法犯罪寸步不讓;也有“柔情”的溫度——用耐心化解矛盾,用關懷撫慰創(chuàng)傷。她深知,法律條文是冰冷的,但司法者的心必須是熾熱的。這種剛柔并濟的力量,正是女性在法治建設中獨特的價值。
每當她看到受助婦女眼里的光重新亮起,看到孩子臉上的笑重新綻放,她就更加堅信:控申檢察工作不僅有法律的刻度,更應有生命的溫度;不僅要實現(xiàn)正義,更要讓正義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
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將繼續(xù)以飽滿的熱情和昂揚的斗志,投身于檢察事業(yè),為維護公平正義、保護婦女兒童權益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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